部门概况

科室职责

综合科(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对接各级部门,做好公文及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和处内组织协调。

2.负责处内日常综合事务管理和运行保障。

3.负责部门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

4.负责人事相关工作,对接人事处、机关党委、工会的活动组织,材料上报等。

5.负责财务相关工作,对接财务处的预算申报、经费管理和使用等。

6.负责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对接资产处的设备申报、采购、登记、维护、管理等。

7.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日常运行相关事务、制度建设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8.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理事长单位相关工作。

9.负责部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广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科


1.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组织编制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2.负责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推进实施,组织开展动态监测和进展评估。

3.负责组织协调学校专项规划、分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

4.负责组织协调因学校发展需要开展的特殊专项规划的论证、编制、实施和评估。

5.负责组织协调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

6.负责对学校各类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指导、咨询和审核。

7.负责学校事业状态数据信息的收集、研究、分析工作。

8.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事业发展报告。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科


1.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的推进实施、分解落实。

2.负责学校任期和年度关键指标、目标任务的论证和制定。

3.负责组织开展学校任期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4.负责组织协调二级机构制定任期目标任务书与年度工作计划。

5.负责制定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编制学校年度重点工作相关文件。

6.负责组织实施任期和年度目标任务以及年度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的中期检查。

7.负责推进目标任务管理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制订机构编制管理有关的制度和规定等。

2.负责制订机构改革方案和人员编制核定方案。

3.负责归口管理全校二级单位的设立和调整。

4.负责归口管理全校二级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设置和调整。

5.负责机构编制相关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统计上报。

6.负责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7.负责督办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评估科


1.负责学科水平评估系列工作。

2.负责学科大数据平台(学科自检平台)的建设与数据报送维护等。

3.负责学科建设绩效评价的指标制定、组织落实等。

4.负责学校学科资源配置和绩效管理等重大事项的论证。

5.负责评估工作相关制度建设。

6.负责大学排名、学科评估、高等教育发展相关信息的搜集、分析和研究。

7.负责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合作交流,参与第三方机构信息报送和质量评价等。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与管理科(“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1.负责组织学校学科规划、学科建设行动计划的论证、制订、实施与调整。

2.负责组织学科结构调整的调研、论证工作,协调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负责二级学科自主设置、论证以及备案等工作。

3.负责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论证、遴选及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等。

4.负责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年度报告,动态数据采集上报、中期自评、期满验收工作等。

5.负责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的申报、统筹分配、动态调整、使用管理等。

6.负责学校学科信息的管理工作。

7.负责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学科部分的编制与实施工作。

8.负责学科建设与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与修订工作。

9.负责学科建设条线的考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