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是负责学校规划、学科建设和“双一流”建设的职能部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组织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分项规划的编制、落实推进、过程管理和总体评估。负责学位授权点和本科专业的总体规划。
2.负责制定学校任期目标与任务,制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任期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的分解、落实推进。
3.负责编制学校事业发展报告。负责研究分析学校发展状态,跟踪高等教育各类评估评价结果,并开展相关研究。
4.负责学科评估系列工作,组织开展学科发展绩效评价。
5.负责制订学科建设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学科规划及建设计划,组织各级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评估和建设等。
6.负责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开展学校二级单位及其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设置、调整。
7.负责“双一流”建设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双一流”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开展动态监测和评价。
8.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督办校学术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
9.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