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成员单位增补及理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28

各单位:

根据《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章程》,结合各高校实际和联盟发展情况,现开展联盟成员单位增补及理事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成员单位

拥有水利工程学位授权点,拥护《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章程》,认真履行联盟成员义务,积极参加联盟各项活动。

2. 理事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从事水利工程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领域工作,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和实践经验;

(3)积极参加联盟活动,在水利工程领域业绩突出,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各单位以自愿原则申请加入联盟,理事从联盟成员单位中产生,原则上每单位推荐1人。新增成员单位及理事需向联盟秘书处提出申请,报联盟理事会批准后加入。

请填写《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加入意向表》(附件1)、《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理事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件)于2022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秘书处邮箱fgcxkb@hhu.edu.cn。联系人:李伟玲、王书昆,联系方式:025-83787265、13770323625;025-83786087、15151879087。


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

河海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代章)

2022年7月28日


附件1 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加入意向表.docx

附件2 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理事候选人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