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章程》,结合各高校实际和联盟发展情况,现开展联盟成员单位增补及理事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成员单位
拥有水利工程学位授权点,拥护《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章程》,认真履行联盟成员义务,积极参加联盟各项活动。
2. 理事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从事水利工程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领域工作,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和实践经验;
(3)积极参加联盟活动,在水利工程领域业绩突出,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各单位以自愿原则申请加入联盟,理事从联盟成员单位中产生,原则上每单位推荐1人。新增成员单位及理事需向联盟秘书处提出申请,报联盟理事会批准后加入。
请填写《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加入意向表》(附件1)、《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理事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件)于2022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秘书处邮箱fgcxkb@hhu.edu.cn。联系人:李伟玲、王书昆,联系方式:025-83787265、13770323625;025-83786087、15151879087。
全国水利工程学科联盟
河海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代章)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