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完成机构改革“三定”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6-30

近日,学校正式发布了《河海大学非教学机构主要职责、内设科室和人员编制规定》《河海大学教学机构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岗位编制规定》,核定了非教学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科室和岗位编制以及教学机构管理岗位设置,为规范各单位履职行为提供了基本依据,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的建立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

2020年新年伊始,学校在二级机构和学院、学科调整基础上,启动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工作,全面梳理非教学机构部门职责,核定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涉及35个机构,493条部门职责,1500多条科室职责和4100多个工作事项,编制形成了共计14万余字的非教学机构“三定”方案细则。同时,系统分析教学机构师生规模、教学科研工作量、投入产出绩效等,依据师生规模、实际工作需求及未来发展核定教学机构管理岗编制。

本次“三定”工作聚焦“双一流”和内涵发展,以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为切入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明晰了非教学机构职责,厘清了部门职责边界,优化了部门内设科室,规范了内部运行机制,以事定编设岗,强化岗位责任制,力争实现学校行政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为加强机构编制的统筹实施和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学校成立了河海大学机构编制委员会,进一步提高我校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高校机构编制工作对加强高校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推动高校内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学校将全面实施“三定”方案,确保职责、机构、人员落实到位,以新的精神姿态、新的工作作为,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撰稿人:吴洁  审核人:高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