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发布时间: 2020-06-05

学科评估是按我国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简称学科评估)。学位中心于2014年启动第四轮学科评估方案与指标体系完善工作。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全国高校对新一轮评估的改进思路基本达成共识,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