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相关学院筹备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29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学校对学科学院进行了优化布局,按照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思路,发布了优化调整学校部分学院设置的通知,为确保各新调整学院建设工作积极、高效、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学院建设(筹备)工作

按照学校相关学院建设(筹备)工作的要求,各建设(筹备)工作组应尽快推进学院建设工作。

1.组建学院建设管理人员队伍。积极与人事处协调,开展学院相关管理人员校内招聘工作,确保人员及时到位。

2.制定学院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应明确学院发展定位、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目标,包括近期(至2025年)目标和远期(至2035年)目标。方案内容应涵盖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资源与条件保障等方面,包括围绕学科建设凝练5个左右的重点发展领域和方向,梳理人才队伍现状、形成人才引进与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提出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学科研平台(原则上科研平台应包括省部级以上平台)建设任务与具体举措等。

二、工作要求

1.学科学院优化调整是学校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现学校一流大学建设目标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学院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完善的建设方案和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阶段任务。

2.各工作组应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管理人员队伍组建工作。

3.相关学院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建设思路和建设举措,相关建设方案应于7月31日前提交相关学院负责校领导审阅。

4.相关建设方案请于8月7日前提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备案。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