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级单位2023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9

各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进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是学校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根据《河海大学2023年工作要点及关键指标》(河海委发〔2023〕4号),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需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强化担当作为责任,提升抓落实成效,紧紧围绕学校2023年工作要点及关键指标、“十四五”规划和本单位的2020—2023年目标任务书,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切实安排好今年的各项工作。

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是二级单位过程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力求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举措有力、文字简洁清晰。

二、工作任务

(一)第一阶段: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制定工作要点

1.根据《河海大学2023年工作要点及关键指标》,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将学校工作要点及关键指标分解到各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2.各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补充完善,形成本单位工作要点。

3.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工作要点由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到学院(学部、系)工作计划中。部门工作要点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落实到学院(学部、系)工作计划中。

4.学校关键指标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向各学院(学部、系)下达关键指标过程中,应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切实加强沟通。其中可量化的关键指标,分解之和应略大于学校关键指标。根据工作需要,各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可提出部门指标并下达到各学院(学部、系)。

5.各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工作要点和关键指标分解落实方案,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后提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备案。

完成时间:3月17日

(二)第二阶段:学院(学部、系)制定工作计划

1.各学院(学部、系)根据工作实际,在分解的任务指标基础上,可补充提出本单位的任务指标,形成本单位工作计划。

2.各学院(学部、系)工作计划经联系校领导审阅后提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备案。

完成时间:3月24日

三、平台填报

各单位依托学校年度工作平台系统填报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高敏、崔闯

联系电话:83786850、83786847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