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术委员会的建设,根据《河海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河海校政〔2020〕169号)和《河海大学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管理办法》(河海发规〔2021〕5号)的有关规定,开展河海大学学术委员会2022年年度报告工作。现将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分委员会)编制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一)专门委员会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根据法律规定、学术委员会授权及各自规程,审议或审定学术事项、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提出咨询意见等的开展情况;对承担的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对自身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等。
(二)学术分委员会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根据法律规定、学术委员会授权及各自章程,审议或审定学术事项、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提出咨询意见等的开展情况;对承担的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对自身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等。
二、工作要求
1.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做好相关年度报告内容的收集、审核,对照格式要求填报,确保编制质量。
2.专门委员会挂靠单位和学术分委员会组建单位做好相关年度报告的审查和报送,保证年度报告的准确、规范、完整。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年度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年度报告报送前,须经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地点:闻天馆705室
电子邮箱:fgcxswyh@hh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刘桂清,83786847
河海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代章)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