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作要点年终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30

各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2021年工作要点》(河海委发〔2021〕2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作要点监测工作的通知》(河海发规〔202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工作要点年终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测内容

各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对照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措施和关键指标,逐项总结填报全年工作进展,内容包括:完成情况、是否完成、未完成原因说明。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1年12月10日。

二、填报要求

工作要点各项监测填报内容力求简洁清晰明确,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工作要点监测结果将作为单位考核过程评价的重要依据。

填报截止时间:12月11日。

三、填报方式

工作要点监测内容在平台内填报,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1日。

各单位填报联系人按照“考评填报平台-年度工作要点”路径登录OA平台提交相关填报内容。

工作联系人:高敏,83786850

平台技术保障:崔闯,83786847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