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1〕259号)文件要求,现针对2021年“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项目开展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工作,通知如下。
1. 监控范围:预算批准的2021年度“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资金二级项目。
2. 时间节点:2021年7月底,即上述二级项目2021年1—7月的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3. 监控内容: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等。各单位要在收集绩效信息的基础上,对于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及时改进,确保预算执行。
4. 其他:“双一流”建设任务五大牵头部门负责五大建设任务项目的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工作。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材料将通过邮件发至各单位。请于2021年8月10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fgcsylb@hhu.edu.cn。
联系方式:成均玉 83786085/13701400915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