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完成了部分科研项目核查工作。现将核查结果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对于核查中发现项目立项时间不在评估期内,或项目编号不符合主管部门“编号规则”的项目(清单分单位下发),拟作删除处理,请予确认。
2. 如有异议,请补充提供项目合同首页及盖章页、项目计划书等有效证明材料。请将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11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管理科(闻天馆709)。
联系人、电话:李伟玲,83787265、13770323625;王书昆,83786087、15151879087。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