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立项参考条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09

各相关单位:

依据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将启动2022年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引导专项”)储备项目的申报工作。

为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效能,精准支持建设项目,确保论证统筹质量,储备学校“双一流”建设所需的优质项目,请“双一流”建设各建设项目牵头单位、一流学科建设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认真总结已有经验,根据发展实际对“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立项参考条件提出宝贵建议,建议的立项参考条件应侧重可获得、可比较的客观数据,各条件应注明所占评判比例,比例之和为100%。

建设项目牵头单位、一流学科建设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填写“‘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立项参考条件建议表”(表格将另行发送相关单位),于4月13日前纸质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闻天馆709),电子版发送至fgcsylb@hh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成均玉,83786085、13701400915。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