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请河海大学2019年高等教育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26

 

关于组织申请河海大学2019年高等教育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研究,提高课题研究质量,现就做好河海大学2019年高等教育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战略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我校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研究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预判预研、前瞻谋划,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

(二)聚焦高等教育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研究高等教育领域理论前沿课题和重大现实问题,全面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和整体竞争力提升。

二、课题要求

1. 选题范围

本次申报设选题范围(附件1),申报者可挑选范围中的题目确定项目名称,设计课题。

2. 申报要求

(一)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面上课题两类。

重点课题应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对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预期成果能对教育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面上课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对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具有较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预期成果能对教育决策提供参考。

(二)课题一般由主持人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应具有申报课题相关领域的科研背景和研究基础,加强协同,避免全部来自主持人所在单位的情况,均须对课题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三)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原则上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已受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支持或学校其他经费资助的项目、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入选或申报其他校级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四)研究目标科学,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适当,预期成果明确,研究经费申请合理。

3. 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4. 重点课题每项拟资助2-3万元,面上课题每项拟资助1万元。研究经费按年度拨付,立项当年拨付总经费的60%,年度检查合格后拨付40%。实际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课题管理参照《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95号)。

5. 课题主管部门将对立项课题进行跟踪管理,通过开题报告会、课题工作交流会、成果报告会等形式,及时了解课题进展情况,推动课题研究按计划顺利实施。

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应加强对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督促课题主持人按时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组注重研究质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围绕研究主题分析现状和问题,提出针对性强的政策建议。6. 成果要求

(一)重点课题应完成研究报告、政策建议文本,并发表CSSCI来源期刊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2篇及以上论文,一般课题应完成研究报告、政策建议文本并发表中文核心期刊1篇或省级期刊2篇及以上论文。

(二)项目成果出版或发表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三)为充分发挥课题研究成果在学校教育决策和改革发展实践中的作用,课题主管部门将加强课题成果宣传,促进成果推广应用,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重要学术意义的成果向有关部门推荐,使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三、报送要求

项目申请人请于201938日前,填写《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与任务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四份送至河海馆6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s@hhu.edu.cn。联系人:李伟玲,83786374;杨丹,83786034

 

附件:

1.选题范围

2.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与任务书

 

 

河海大学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119


关于组织申请河海大学2019年高等教育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的通知.PDF

附件1.doc

附件2.doc